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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》要求,民用机场、火车站、城市公共交通站点;国际体育赛事、国际会议、国际展会等大型国际活动承办、接待场所;引进境外人才聚集的社区;应急避难场所;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其他重要公共场所使用规范汉字标示名称、场所导向、设施用途、警示警告、限令禁止、指示指令等信息的,经营管理者应当同时设置、使用外语标识。 在规范标识标牌设置同时,还要结合所在空间的实际情况,同步规范植物标识牌的中英文标识标牌设置,需以精细化的管理落实好标识标牌等设施的统一化、标准化,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,更好地服务环境区域建设。 在调研外语标识标牌时,应严谨详细检查公园的导向牌、环境管理牌、安全警示牌、导游全景图等的制作流程,详细了解设计制定各类标识标牌的内容、尺寸、设计等,了解双语标识牌是否按统一标准翻译、翻译规范、英语拼写错误和表达有歧义等问题。 |